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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毕业(学位)证书办理(补办证明书)盖章

主管部门: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

联系方式:87541868-8010

事项编号:601001

办事指南


服务对象: 教工

申报材料校内请示、报告呈阅单+名册

表格下载协同办公系统

办事流程研究生院申请-校办办理

前置部门研究生院

用印情况毕业证:学校公章+校长名章+钢印;学位证:校长签字章+钢印

承诺时限即办件

受理部门研究生院

决定部门研究生院

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(寒暑假除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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