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号窗口 24号窗口 劳务派遣
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服务事项 > 23号窗口 24号窗口 劳务派遣 > 正文

工伤保险申报

发布时间:2017-12-13   作者:   浏览次数:

服务对象:教职员工

申报材料

1、用工单位关于受伤职工情况说明1份(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提供备案,加盖公章);2、个人申请书(签字、按手印); 3、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份 (正反两面);4、医院首诊病历复印件、医院住院病案首页、出院小结(附诊断证

明、检查报告单)各一份 5、两位证明人的证明材料(手写、签字、按手印、

留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);6、工伤认定申请表2份(受伤职工签字、

按手印)。

特殊情况需增加的申报材料如下:1、派出所出警记录复印件 1份(故意伤害);

2、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及上下班路线图 1份(交通事故 ); 3、加班情况说明及考勤(排班)作息时间表1份(非正常工作时间 );4、死亡医学证明复印件1份;5、殡葬证及火化证复印件1份;6、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1份;7、申请人与死者关系证明复印件(结婚证、户口本)1份。(2-7项资料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必须提交。)

办事流程窗口办理

办理时间周一~周五工作时间

咨询电话:87542301

地址:华中科技大学校史馆(北面东侧)    版权所有:华中科技大学师生服务中心

总访问量:人次